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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仍有4地新增债务30亿 多地制定方案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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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官网12月10日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即2018年第49号《审计结果公告》(总第343号)(下称“《公告》”)。此次报告共抽查了1510个单位、3018个项目,涉及资金4185.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2.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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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最近一段时间,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地方政府普遍有稳增长的需求,这就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12月12日,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他认为,最近融资环境有所放松,金融机构也有意愿加快放贷,对于金融机构来讲,地方政府的信用仍然是比较好的。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务可能会有增加。”金永祥认为,现在金融融资并没有乱,相反是比较有秩序的,有规则的。


不过,在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看来,地方债务膨胀已到了寅吃卯粮的地步,积重难返。如何解决?杜兆勇称:“根本上还是要还政于民,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引入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控制政府消费水平,加强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反腐倡廉,严禁带病提升、转任,逐步消化地方政府债务包袱。”


四地新增隐性债务30亿


《公告》显示,4个地方存在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其分别为陕西省咸阳市、广西桂林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和湖南省湘潭市。其具体情况是: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咸阳高新区管委会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分别从咸阳高科公司、咸阳高新保障房公司借款3.88亿元和7.5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18年8月底,共计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1.41亿元。桂林则2018年4月,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桂林市教育局同意桂林中学向银行融资解决新校区建设资金,并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截至2018年8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92亿元。


同样,2017年9月,七台河市城投公司向信托公司借款3亿元,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相关借款,七台河市财政局将其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8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亿元。而湘潭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湘潭城建公司通过将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违规融资14.6亿元,用于借新还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9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3.68亿元。


事实上,2017年7月14日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7月28日的国常会等三个高规格的会议均对“控制地方债务、防范风险问题”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都有明确的阐述,其大意就是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何为隐性债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地方隐性债务包括建设性债务、消费性债务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如平台公司债务、棚改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债务、PPP 项目的债务、地方国企僵尸企业债务、金融扶贫项目债务、养老金缺口、政策性融资担保等。


隐性债务来自“斜门”


“自2015 年以来,各地显性债务增长缓慢,但隐性债务迅速膨胀。”FOST咨询公司提供给《华夏时报》记者的一份名为“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治理及政策动向”的报告称。“这些隐性债务既不来自‘前门’,也不出自‘后门’,而是来自‘斜门’”。该报告直言,地方债务反复膨胀的根源在于各地继续以GDP论英雄,滥用权力,对违规融资处罚过轻。


“有关部门正在摸排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计划花3年左右的时间化解这个问题。”FOST首席分析师冯建林博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有关方面正制定地方政府隐性综合治理办法,预计仍可能采取分类处置,而金融监管机构有可能允许参与本轮债务统计、甄别和处置,以形成控债合力。


地方债务急剧膨胀,是近10年的事。据记者了解,面对地方债务,治理的策略已由“以堵为主”转向“疏堵并举”,并最终写入新的预算法中。


新预算法明确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但同时严禁地方政府以其他方式融资,要求融资平台等与地方政府切割,不再承担融资功能。


相比之下,在“开前门”方面,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并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债务实行余额管理和风险预警。经确认需要置换的 2014 年末债务为 14.34 万亿元,当时计划3年完成置换,直到2018 年剩余待置换债务仅1.8 万亿元,今年上半年置换 1.23 万亿元,按理说目前已置换完(未公布)。


可以说,在“开前门”方面算是已斩获——经全国人大批准,2015年、2016 年、2017 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 亿元、1.18万亿元、1.63万亿元,到到 2017 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64706.59 亿元,没超过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债务18.8万亿的上限。


不过,在“堵后门”方面,尽管融资平台也受到打压,但并没有完全与地方政府切割,违规融资时有发生。在“开前门、堵后门”的同时,“为允许地方政府支持上项目和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在推出 PPP、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面发布了规范文件,但地方政府却借这些渠道再次变相举债。”冯建林说。


“总体上,自2015年以来,‘前门’没有开足,‘后门’没有堵死,又多出‘斜门’,结果就是显性债务风险可控,但隐性债务急剧膨胀。”前述FOST咨询公司的报告称。


就显性债务而言,2017年末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比2014年末仅增加了1万多亿元,增速较慢。但隐性债务2013年的审计结果显示,当时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合计7.11万亿元。“至今,隐性债务增至多少,官方至今还未公布。”冯建林说。


不过,中诚信国际今年3月称,考虑融资平台、PPP、棚改相关债务,估计 2017 年末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19万亿-34 万亿元之间。“若将地方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汇总,地方政府的负债率就明显高于 60%的警戒线。”杜兆勇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多地制定方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部分市县有时间表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近日,辽宁、青海、贵州、安徽等多个省份审议通过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文件。此外,一些市县也陆续出台了包括化解目标、化解措施等在内的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


由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下发。


此后,多地开始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比如,青海省和贵州省都在11月16日开会审议了《关于防范化解全省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


综合地方公开信息来看,地方都提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考核监督问责”。一些市县根据国务院以及所在省的有关要求,公开出台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


上证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市县在文件中都提到了化解时间和目标。比如陕西石泉县和山西交口县争取用5至10年的时间,将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完毕。贵州三穗县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隐性债务规模总量,确定隐性债务化解期限为10年,分年度化解隐性债务目标为98099.8万元。


在《三穗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中,化解措施包括利用年度预算资金偿还部分债务、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偿还部分债务、处置存量资产偿还部分债务、统筹土地出让收入政策性计提偿还部分债务、优化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偿还部分债务五个渠道,并具体落实到各个单位。


石泉县提出,县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可用财力3%比例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并逐年递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县财政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从2019年起,各部门一般性支出原则上按照每年不低于5%幅度进行压减,压减资金全部列入偿债资金预算


交口县则强调,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救助的想法,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想法。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鼓励债务人、债权人协商处置存量债务,切实防范恶意逃废债,督促债务人依法履行偿债责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序打破企业刚性兑付,对严重资不抵债或失去清偿能力的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金融机构和企业违法违规融资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承担相应损失,有效防止潜在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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